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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07-02 11:32: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及工资待遇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备案,在芜湖经开区管委会网站(http://weda.wuhu.gov.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人社局、监察室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按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0553-5848817、5773570

  监督举报电话:0553-584799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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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度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2. 2021年度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3.承诺书.docx

  4.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