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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赤峰市红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7人)
2021-06-29 19:51: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试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外专门考试机构命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提供二种试卷:汉文、蒙文试卷。其他应聘人员按照报名时选择的汉文或蒙文试卷,使用相应文字作答。

  2、笔试在赤峰中心城区设置考场(见准考证)。

  3、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7月27日9:00-7月30日24:00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政策加分

  民族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公布笔试总成绩

  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已参加考试但成绩为零分的特殊情况,不接受应聘人员查分申请。

  (二)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考岗位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

  报考“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现存放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放单位出具证明内容应包括:毕业生基本信息、档案存入日期);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旗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尚未服务期满的需注明2021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和毕业证书。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蒙文”或“汉文”面试试题。试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语种。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复审没通过,按照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外专门考试机构命制。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一律异地聘请,每组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2、报考人员使用资格复审时选择的语言回答。不按要求作答,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