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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滨州惠民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简章(245人)
2021-06-23 10:46: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和《2021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20号)等有关规定,为惠民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245名(惠民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分别是160人、66人和19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21年度惠民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类别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1年6月28日及以前取得,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详见附件1。

(三)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0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其户籍须在2021年6月28日前取得。

(四)本次招聘中的“限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以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2020届)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五)其他有关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惠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2021年6月30日16:00

初审时间:2021年6月28日11:00--2021年7月1日10: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8日11:00--2021年7月1日16: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imin.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2021年6月30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一致。(注: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一致。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可视为同一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