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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阳市观山湖区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06-23 10:56:28   地区:贵州   浏览: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缴纳)。未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获得笔试资格。资格审查情况将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或微信公众号“观山湖教育”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笔试

  笔试《准考证》于2021年7月15日至16日9:00-16:00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观山湖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完成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因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须按有关要求一并提供)。

  笔试成绩将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或观山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切。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五)试教

  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教人员。

  试教时间、地点及内容等事项另行通知。

  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观山湖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按照1:1,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试教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以新一轮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