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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1-06-23 10:59: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暨枣庄市立第四医院,始建于1918年,是枣庄市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非营利性皮肤病专科医院。医院位于滕州市学院中路2222号,占地9.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95张,在职职工260余人,其中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100余人。现设有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医务部、后勤服务中心等行政职能科室和皮肤病防治中心、性病防治中心、美容整形中心、老年康复中心、光疗药疗中心、以及内科、外科、妇科、五官科等临床科室及检验科、影像科、手术室、过敏源治疗室等医技科室。年接诊病人10万余人次,在鲁南及苏豫皖周边地区享有盛誉。

  现根据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诚邀医学人才,共谋医院发展。为顺利完成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2021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作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

  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附件1)。

  三、报名时间、要求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09:00--7月9日16:00

  (二)报名要求:

  1、考生根据所学专业,确定拟报考的岗位。

  2、医院将按照符合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目录考生所报考的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3、考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申报。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三)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急需紧缺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4),并将本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登记表》(扫描件和电子版)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zzsyrsk@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心内科医师+博士研究生+山东大学+李**”。邮件发送后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与报考单位进行电话确认。

  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发学历、学位证和相关证书的,扫描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未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作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