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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高级人才公告(11号)
2021-06-21 23:08: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1年7月份,即到2021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考试时间、方式。招聘单位也可以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成立考核小组,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评价。考试成绩或考核结果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的岗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招聘单位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招聘单位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本公告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五、体检与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或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在符合资质医院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主管部门电话: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431—88905568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人事处0431—81760089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0431—84658147

  (二)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点击下载>>>

  1: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1号).xlsx

  2: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表.xls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科联)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