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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6-21 23:09: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1.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组织实施。其中1001--1017岗位报名及笔试环节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单位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党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自治区教育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991-7606024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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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xlsx

  考生须知.docx

  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docx

  择业期内工作情况说明.docx

  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

  岗位报名提供材料.doc

  考生在线笔试操作说明.pdf

  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