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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6-21 23:09: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3.1001-1008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测试方式进行;1009-101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1013-1024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生的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业务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人际沟通能力、专业技术能力、授课能力等。

  4.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总成绩

  1001--1017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4:6的比例计算,1018--1024岗位总成绩即面试成绩。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排名将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

  1.1001--1008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40%+专业测试成绩×60%

  2.1009--101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60%

  3.1013--1017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4.1018--1024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

  (七)试工(1009-1024岗位)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试工人员,试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入闱试工人员经确认放弃试工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试工成绩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体检

  1.体检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1001-1008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1009-1024岗位根据试工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自治区教育厅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九)考察

  1.自治区教育厅将对拟录用人员及亲属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负责审定。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教育厅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经自治区教育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自治区教育厅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