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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夏吴忠同心县村级财务暨村集体经济管理委托代理会计招聘公告
2021-06-21 23:10: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宁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暨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同心县村级财务暨村集体经济管理委托代理会计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同农发〔2021〕112号)精神,由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6名村级财务暨村集体经济管理委托代理会计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数额

  本次共招聘村级财务暨村集体经济管理委托代理会计16人,其中:王团镇、河西镇、丁塘镇、下马关镇工作人员各2人,豫海镇、韦州镇、预旺镇、马高庄乡、张家塬乡、田老庄乡、兴隆乡、石狮开发区工作人员各1人。

  三、应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行良好,作风端正,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4.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5.具有全日制国际会计、审计实务、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会计、企业会计、企业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税务与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管理、财会、会计信息化、会计与审计、电算会计、财物信息管理、财会与计算机应用、现代管理及会计、审计实务、金融会计与审计、企业财务管理、财物会计、审计、涉外会计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6.现户籍为同心籍,对于在同心县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不做户籍限制;

  7.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行政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

  5.因工作表现差,在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上被辞退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信息发布

  招聘报名前在同心县人民政府网、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网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6日—7月4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6: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报考者本人于报名当日,须携带填写打印完整的报名表(附件)及相关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参加。

  2.携带的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近期三张红底一寸免冠标准照片;

  (2)打印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正反面);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到同一页);

  (4)户籍在本县或上大学时生源地为同心籍的,在同心县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