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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2021-06-20 14:28: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十)公示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党组会议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xj.sp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组织实施,其中报名及笔试环节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单位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党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325026(工作日10:00-19:30)。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xj.spb.gov.cn/)上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考生切实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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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生须知.docx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