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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抚顺东洲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6-17 17:41: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六)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东洲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料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的岗位信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fsrs.fushun.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抚顺市东洲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东洲区搭连街煤都路东段8号)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0〕29号)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50元。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2021年东洲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贴2寸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4)报考要求执业证书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并加盖公章),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6)2寸彩色照片一张。

  (三)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根据报名信息并按招聘条件结合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1)请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21年7月17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要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准考证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并确认笔试时间及地点。

  (2)笔试内容:A类岗位考试内容为生理学、诊断学;B类岗位考试内容为生理学、护理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均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