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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工业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1-06-17 17:45: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已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于2015年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现有大学城校园及东风路、龙洞、番禺等多个校区,占地总面积3066.67亩,教职工3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46000余人,学校以“团结、勤奋、求是、创新”为校训,致力提高教育质量和科技创新水平。

  学校一贯重视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实行辅导员职称职务双线晋升。学校畅通辅导员评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的发展渠道,辅导员职称晋升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辅导员,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包括享受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2019、2020届(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工作。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博士研究生优先;本科阶段须为内地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4.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水平;艺术、体育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同等水平。

  5.大学在校期间曾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8.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应届毕业生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博士研究生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入职两年后根据业绩考核逐年择优入编。

  聘用人员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上岗位(按有关政策确定),实行试用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5日止。

  (二)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招聘系统或电子邮件报名。

  1.网络招聘系统报名(推荐方式)。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广东工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s://hr.gdut.edu.cn/info/1066/3320.htm),按指引依次进行注册、填报信息、打包上传材料、提交岗位申请后完成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系统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上传材料扫描件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一旦提交了报名信息,将不可修改。

  2.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所有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至GDUTJOB@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