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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1-06-17 17:48: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8名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依据《天津市司法局编制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

  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立案秘书岗位2名(1名在河西区黄埔南路工作、1名在滨海新区响锣湾工作)、办案秘书岗位3名、办案秘书以及法律实务研究岗位1名、网络管理岗位1名、党务工作岗位1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公开招聘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

  5.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学习能力较强,能够快速地学习和掌握新知识和新技术; 

  6.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

  7.身体健康以及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立案秘书岗位2人

  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专业;

  ⑵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2.办案秘书岗位3人

  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专业;

  ⑵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3.办案秘书以及法律实务研究岗位1人

  ⑴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专业;

  ⑵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4.党务工作岗位1人

  ⑴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文学、历史、哲学专业;

  ⑵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⑶中共党员;

  ⑷有1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5.网络管理岗位1人

  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计算机、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毕业;

  ⑵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⑶能够胜任长期加班、夜班或者出差工作。

  (三)回避情形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政策规定。特别是与市司法局机关、市监狱局、市戒毒局、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不得报考。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后,本科生工资6450元、研究生工资6950元,每年增加工资。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上缴补充医疗保险,发放防暑降温费以及冬季取暖补贴和采暖补贴,享受年休假待遇,每年参加体检。

  五、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招聘的公告于2021年6月15日起天津市司法局(http://sf.tj.gov.cn)、天津仲裁委员会(www.tjac.org.cn)发布招聘公告。

  六、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tianjinrs/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6月20日9:00至6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笔试缴费时间:6月20日9:00至6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7月1日9:00至7月2日18:00登录报名网址,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