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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6-14 18:36:53   地区:江西   浏览:0

  四、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专业笔试、试讲、说课、技能操作等,各项考核占总成绩比例相加等于100%。各引才单位考核安排详见《202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考核安排一览表》(附件3)。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有行业标准的,可执行行业体检标准,如学校体检标准可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引才单位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pingxiang.gov.cn)、萍乡人才网(https://www.pxrczpw.com)以及引才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解决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可按《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2.在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报考者参加考核时须提供健康码,疫情防控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萍乡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0799-6834755。报考者可通过电话咨询或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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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考核安排一览表.xlsx

  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