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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6-14 18:36: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1.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

  3.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6月1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正高专业技术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0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报名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并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相应博士、硕士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萍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原为萍乡市内在编人员且离职未满6个月的(即2021年1月11日以后离职的);

  3.具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

  4.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

  1.总共14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8名,硕士研究生111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6名。

  2.具体引才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3.专业分类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经引才单位商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名。

  4.各岗位服务年限最少不低于五年,具体服务年限以各引才单位岗位条件为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详见《202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考核安排一览表》(附件3)。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或电子版),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证书和相关材料(含职级职务证明材料)。网络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扫描件,电子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拟应聘岗位名称(例如:张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软件工程专业+应聘软件开发岗)。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确认:报名人员在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确认收到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若未收到回复或因网络原因报名受阻,及时电话联系所报单位。

  5.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才能进入考核环节。

  3.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者,在考核前由市人社局在考核地点对报名要求的资料原件进行核验,核验通过才能参加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