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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池市宜州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1-06-10 17:07: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七、体检和考核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作出。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2021年8月中旬。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河池市宜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时间:2021年9月底前。

  九、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结束后本年度招聘计划仍有职位空缺的,年内将继续组织补充招聘。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