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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徐州市贾汪区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2021-06-10 17:13: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体检、考察、选岗等环节中,总成绩并列者,贾汪区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按招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其他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下同)。

  应聘人员可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贾汪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缺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贾汪区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缺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贾汪区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贾汪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七)公示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选岗

  公示无异议的,参加贾汪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选岗,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应聘人员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选岗后,应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绝报到或因个人原因未经允许延误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岗。其他未在规定范围内取得相应资格条件的,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备案手续,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