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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汉江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1-06-10 17:16: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导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汉江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汉江师范学院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计划

  汉江师范学院2021年拟公开招聘辅导员10人(男辅导员5人、女辅导员5人),从事丹江校区或十堰校区学生管理相关工作。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和《中共汉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防止“近亲繁殖”的若干意见》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4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核的方式,由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受理。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和个人简历压缩后以“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到554151961@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龚老师0719-8846018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提供一份完整个人简历电子扫描版(包括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学信网”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扫描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3.报考相关截止时间:硕士研究生年龄28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1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4.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且取得学士学位。

  请考生关注学校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四)开考比例

  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考生领取准考证、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校网站(http://www.h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