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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招聘新教师公告
2021-06-09 20:25: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新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徐圩新区网站(http://www.xwxq.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1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应聘XW0404-XW0406岗位的人员,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二)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徐圩新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徐圩新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徐圩新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