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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06-08 10:14: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及时补充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适应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快建设教师队伍的步伐,我区确定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9名,其中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专任学科教师27名,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专任学科教师22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性质

  (一)本次公开招聘单位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1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使用实名编制)》(见附件1)、《2021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见附件2)。

  (二)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乡镇初中、完全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龙圩区教育局直管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为2021年毕业或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合格学历、学位。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递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核验。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1年6月8日为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8日至2003年6月8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地点: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一楼报告厅(梧州市龙圩区苍海一路15号)。

  (二)报名时间:2021年6月9-11日,15-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应聘者可以提前下载《2021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填写好应聘学校、岗位及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

  2.2021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就业推荐表(毕业学校盖章)及相关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龙圩区教育局直管学校(幼儿园)岗位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3.2020年毕业及2020年前毕业的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考生的证件材料初审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