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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鞍山市立山区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告
2021-06-04 09:38: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保证立山区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经中共立山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师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19人,幼儿园教师(含保育员)12人。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21年鞍山市立山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教师合同签订方式

  招聘人员与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三、招聘教师对象

  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2021年5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毕业生;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2021年5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毕业生。

  四、招聘教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园保育员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6月1日后出生)。户籍所在地为鞍山市(含海城、台安、岫岩)。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小学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保育员岗须取得保育员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要求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资格证书为2021年5月31日前。因疫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聘用。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参照),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工作流程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鞍山市立山区教育局(立山区水源街9号)一楼

  3.报名材料:

  (1)《2021年鞍山市立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照片处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须手写)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1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保育员的提供保育员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审核合格的考生可按要求参加面试(详见面试公告)。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报名审核、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加入考生通知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