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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延边州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急需人才公告
2021-05-31 17:27:04   地区:吉林   浏览:0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专业加试等三项成绩相加计算考试总成绩。

  非专业加试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总成绩或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总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加试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其中任何一项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总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未按时参加体检以及在体检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岗位所需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试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分数高低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安排到拟聘用岗位试用。公示期结束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一)试用期、服务期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试用期、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取消其聘用资格。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

  1.报考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向报考单位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未能提供的,不视为具有相应报考条件,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yanbian.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招聘公告和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