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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招聘办公室编制外人员公告
2021-05-26 10:14: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经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编制外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编制外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保密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三)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1985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染发,具有履行岗

  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嗜好;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

  (五)截至2021年5月25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六)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察机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纪检监察网、毕节廉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至6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大楼一楼大厅(七星关区碧阳大道奥莱国际1号楼)。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只接受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认定,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和现场认定手续。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正反面打印);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取得学士学位的需提供)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中共党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党员证、退伍军人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统计。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职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