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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鄞州区面向应届重点高校毕业生选聘“十大领域”紧缺优秀人才公告
2021-05-11 22:07: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为鄞州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打造“全国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宁波市鄞州区决定面向2021届重点高校毕业生选聘“十大领域”紧缺优秀人才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鄞州区简介

  鄞州区地处浙江省宁波中心城区,是全市的经贸中心、科教中心和行政中心。2002年撤县设区,2016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成立新鄞州区,区域面积817.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8万,下辖15个街道、10个镇。2020年GDP达2266.1亿元,总量全市第1,全省第2。连续五年名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4,位居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第1、绿色发展百强区第3、投资潜力百强区第4,是全省唯一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双创示范基地行政区域。鄞州区是国际港口名城、计划单列市宁波的城市核心区,以“六大新空间”开发建设为牵引,建设宁波东部新城、南部新城,是宁波政治、经济、文化、金融、航运、会展、商务、科教“八大中心”,是宁波未来“拥江揽湖滨海”的主战场。鄞州区也是中国工业百强县区,拥有奥克斯、杉杉、博威、中车新能源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鄞州区还是历史文化名区,涌现了宋代大儒王应麟、书法泰斗沙孟海、生物学家童第周、大提琴演奏家马友友等诸多名人,拥有鄞州籍院士44名。

  二、选聘对象

  1.国内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的2021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四、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本科生年龄要求199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其中国内重点高校的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选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系统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9时至21日12时。

  报考人员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下同),点击进入“宁波市鄞州区面向2021届重点高校毕业生选聘“十大领域”紧缺优秀人才公告”,查询选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21日12时至25日16时。

  选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