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吉林长春新区招聘(选聘)公告
2021-05-11 22:08: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全面实施长春新区发展战略,更好地推动新区快速发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招聘共计33人,其中:新区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局5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人,新区财政局3人,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人,新区审计局1人,新区统计局1人,新区应急管理局2人,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4人,新区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综合管理办公室1人,高新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3人,高新开发区经济发展局4人,高新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局1人,北湖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人,北湖开发区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区2人,空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1人。招聘范围为国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选聘共计70人,其中:新区卫生健康局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人,新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卫生监督所10人,新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预防保健中心(妇幼)20人,新区卫生健康局奋进乡卫生院5人。选聘范围为长春市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均需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21年5月11日为准。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选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注册账号,点击“招考报名——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或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卫生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包括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3)、社保参保证明及缴费明细等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8:30—13日15:00截止报名(卫生系统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15:00)。

  (三)报名审核

  报名审核时间:2021年5月11日—13日17:00审核完毕(卫生系统选聘工作人员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17:00)。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在线资格审核,考生可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会员中心—我的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4日8:30—15日17:00(卫生系统选聘工作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产生后果自负),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会在准考证上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