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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1-05-10 14:32: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一、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引进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并完全符合《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引进博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审核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四川省水利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进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8)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9)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引进名额

  本次博士研究生引进名额共2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格式提供以下资料:

  1.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或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其中必须明确“无影响如期毕业的违纪违规等情况”。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考核结果证明;其他在职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上述所有资料报考者均须提供,其中,5、6项资料报考者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具体要求情况如实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报名登记表提供word文档)打包成压缩文件于2021年5月20日前发送至syrsc@163.com邮箱。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报考岗位+姓名,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