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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省眼科医院招聘公告
2021-05-10 14:39: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山西省眼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西省眼科医院是1978年在原山西省工农兵医院的基础上创建而成,是华北地区最早开设的省级眼科专科医院,是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和防盲为一体的三甲眼科医院。同时为山西省眼科研究所、国际紧急救援网络医院、国际奥比斯眼科飞机医院地面培训中心、全国临床重点建设项目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山西省眼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山西省眼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5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5月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岗位表中不标注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可放宽至往届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博士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博士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21年12月。

  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将《山西省眼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的扫描件,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博士研究生”形式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山西省眼科医院人事科邮箱ykyyzhaopi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