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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第二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1-05-07 16:5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五、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涉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生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2.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4.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5.“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6.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二)其他要求

  1.本方案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4.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5.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我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花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6.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30拨打电话:020-36898754进行咨询,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20-36892602。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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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2020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2021年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