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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陵水县面向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海口考点公告(一)
2021-05-07 16:50: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大引进人才工作力度,陵水黎族自治县赴海口面向2021年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61名中小学教师。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指导思想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形式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招聘中小学校教师61名,具体岗位条件参见《陵水黎族自治县赴高校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海口考点)》(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同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才优惠政策。

  三、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7日至2003年5月6日期间出生。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等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中职教师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8.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1年优秀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考试入围的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学历等不接受报考。

  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如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暂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须就本人毕业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小学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应届生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7日至2003年5月6日期间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