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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鞍山高新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05-07 16:51: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鞍山高新区公办学前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拟招聘17名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17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1年鞍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0日(含)之后出生;2019年以来全日制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以来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要求同上)。

  (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满足三年内曾在五星级园所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且满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结题、论文论著、教学成果获市级以上荣誉等条件(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适当放宽)。

  (四)幼儿教师需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专项教师所报考岗位与所具备的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专业对口;幼儿教师需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专项教师需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规定且不得聘用的情形,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0、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玉龙湾13号楼白鸽分园。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打印,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研究生学历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从教经历、取得的成绩证明1份;

  (7)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进行排序整理。

  4、资格审查

  考生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笔试,详见《2021年鞍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笔试人员名单》。

  考生自报名至签订劳动合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劳动合同)期间,需确保报名填报电话畅通,因所留电话无法联络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安排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设定笔试开考比例1:2,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公告予以调整或取消。但确实为用人单位急需,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具体时间另行发布笔试公告。

  2、笔试内容

  笔试注重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等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幼儿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网站予以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

  面试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如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数量未达1:2比例要求,则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