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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嘉祥县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公告(5人)
2021-05-01 22:36: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嘉祥县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主要面向“双一流”等高校引进5名优秀青年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我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优才计划”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5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0日11:00-5月14日16:00

报名网站:嘉祥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xiang.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5月13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5月14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1年5月14日16:00点前,下载打印《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单位应留存报名人员信息。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并由具体资格审查部门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