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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1-04-28 21:35: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名单、招聘考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参加考试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网站人事信息栏目。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报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厅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我厅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来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黑色中性笔、2B铅笔等考试用具。

  2.做好防疫准备。

  报考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单位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十、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6号楼3层福建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304室

  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0591-87551510

  邮箱:fjzjfwzx@163.com

  十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和福建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668718(机关纪委),0591-87668735(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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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福建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党员证明.doc

  2021年福建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2021年度福建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福建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