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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2021-04-25 17:03: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5月11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jkqsyjrs@ji.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537-6981097进行申请,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济宁经济开发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部门现场组织进行。

  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2021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5月6日之前取得);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统一公布。

  面试采用百分制,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