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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招聘幼儿园新教师公告
2021-04-25 17:10: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3.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国事业

  单位招聘网公布,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的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提交的审核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8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需上传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及《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附件2)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专业代码请查阅《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二)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主要内容包括:(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2)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并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数: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文件的规定,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面试对象的确定:各岗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或高中毕业证书。

  (3)学历和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或领取)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

  (4)教师资格证。非2021年毕业生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