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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招聘幼儿园新教师公告
2021-04-25 17:10: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补充我区幼儿园教师,改善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要求,龙湖区教育局属下幼儿园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和幼儿园

  (一)招聘名额

  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50名。

  (二)招聘岗位和幼儿园

  具体招聘岗位和幼儿园详见《2021年龙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新教师岗位表(公益二类)》(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9至2021年汕头市生源或汕头市户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9至2021年龙湖区生源或龙湖区户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龙湖区生源或龙湖区户籍的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有幼儿园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龙湖区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的配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二)招聘条件

  应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执业)资格条件,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要求,详见《2021年龙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存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会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幼儿园教师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工作在区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招聘公告、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同时在龙湖区政府网站和龙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择优聘用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统一招聘,统一安排原则。由区教育局统一接受报名、统一聘用,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先后选择聘用幼儿园。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幼儿园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至2021年5月12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