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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沙市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第二批次 32人)
2021-04-16 16:42: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不断改善我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长沙市望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二)具有本科学历(学位)者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2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是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届和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取得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的报考人员视同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和对象

  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认定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2019年1月1日以后,参加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体检阶段后放弃的人员,或办理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手续后取消聘用或离职的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及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岗位计划表》。  

  五、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安排具体工作单位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报名、缴费时间为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13日17:00,报名与缴费同时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定为2021年5月24日9:00至5月29日9:00。

  2.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红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只有符合要求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序号,通过报名序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