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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1-04-14 21:41:19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1955年创办,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

  学校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之路,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训任务,与地方政府共建附属学校和教育实验区,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7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4.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基本素质及符合工作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5.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个人情况登记表》(附件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

  2.个人简历、从大学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页)等材料的扫描件。

  3.2021年尚未毕业的国境内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毕业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年已毕业的国境内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规定且按照择业期政策报考的毕业生,填写并提交附件5《择业期内报考人员承诺书》。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学生干部的有效证明材料和党员的有效证明材料。学生干部证明材料任职职务和年限必须清晰、明确,和附件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的要求一致并按规定加盖公章,否则资格审核不通过。其中校级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由学校团委、或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处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二级院系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由院系出具证明并加盖院系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6.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30M)发送至报名邮箱rsk@gdei.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姓名”,如:“2021FDY北京大学张三”。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自动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资格复核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核于面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