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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昌市远安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2021-04-12 16:45: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对象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61名,具体岗位职数及专业要求详见《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起点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位证,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2.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位证,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3.远安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要求为全日制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引进专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6.在远安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6.远安县内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引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凡与引进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远安网、远安党建网等平台发布《远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08:00至2021年4月23日24:00。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远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2)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学历和学位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有效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定证书)、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版,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大学期间主要课程成绩表、科研成果或专利、论文、担任学生会干部或社会团体职务、获得奖励表彰等情况。将上述资料扫描后以“引进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以压缩文件形式(*.rar)发送到报名邮箱。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引进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要对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各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引进公告中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参加面谈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