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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二批招聘方案
2021-04-09 21:35: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附则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以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发布调整信息。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60362876(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2-60363503(医院纪委办公室)

  022-83336738(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