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1年4月8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以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发布。同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曾经受到开除处分;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站为天津卫生人才网,网址:www.tjwsrc.com。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9日下午5:00。单位审核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9日下午5:00。
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
医院人事处将根据报名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医院将按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医院将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报考人员,改报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下午1:30-4:30。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二)笔试
本次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均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缴费和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放弃笔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4月15上午9:00至4月20日下午5: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00-5月9日上午9:00。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具体考试科目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17日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和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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