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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四川宜宾学院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
2021-04-09 21:33:08   地区:四川   浏览:0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报考者出生日期在1981年1月1日以后(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国家以及四川省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国家以及四川省的相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本次招聘的的窗体顶端

  本次招聘的入职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校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办理社会保险;对符合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住房公积金;参加学校相应的职称评聘和岗位聘任。是党员或团员的纳入相应支部进行管理,可以申请加入工会。

  本次招聘的人员须在宜宾学院工作服务满5年,试用期3个月(从与宜宾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日期开始计算)。

  四、公开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五、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的网站为宜宾学院招聘网站(http://zp.yibinu.edu.cn/),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00至2021年4月22日12∶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我校本次编制内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学院2021年4月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宜宾学院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请考生及时在报名网站查看个人网上报名的信息反馈,以避免因信息填报不规范造成的报名不成功。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表》后,请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宜宾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在网上进行质量检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重新上传。

  4.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逾期报名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因报考者未按注意事项和填表说明认真、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未按照质量要求上传照片造成的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宜宾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查和考试时使用。

  (二)缴费与准考证打印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共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1年4月17日8:30至4月22日12:00通过网络缴费后打印准考证,未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者无法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初审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会在报名系统内收到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相应通知,请密切关注个人报名系统,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缴费时间,无资格参加笔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