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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四川宜宾学院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
2021-04-09 21:33:08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文件规定,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

  四川省宜宾市,是一所环境幽美、底蕴丰厚的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宜宾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酒都·中华竹都”的美誉,是国家确定的沿江城市带区域中心城市,是四川省委确定的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四川南向开放枢纽门户和7个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城市之一,设有全省首个省级新区——宜宾三江新区。

  学校现有a区、b区和临港新校区三个校区,占地约2800亩。新建中的宜宾学院临港校区总占地1500亩,第一期工程占地495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已于2019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学校持续构建“创新型、应用型、国际化”办学格局。现有13个学部,3个二级学院,有教职工1357人,开办有覆盖文、理、工、管、经、法、教、艺、农、医十大学科门类,本科专业65个,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教学立校战略成效显著。近年来,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卓越人才教育项目18项,国家级“新工科”项目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项,省级教改项目26项,省级实践教学基地4个,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建立了茶学等一批应用型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4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6个,省级应用型示范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等共计17门,立项建设教材224部。

  科研兴校战略成果丰硕。建成4个省部级创新平台、11个市厅级创新平台、14个成果转化与创业平台。在“软科”2018年高校排名中,“顶尖成果排名”“科研质量排名”“科技服务排名”“社会声誉排名”等均居省内同类高校前列。

  服务强校战略稳步推进。学校对接四川省“5+1”现代产业体系和宜宾市“8+2”产业,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借力国际化打造转型发展特色。学校是教育部“中美双百计划”全国首批15所试点高校之一。与湄公河流域5个国家11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与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等10余个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留学生教育。

  学校通讯地址: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邮编:644000。

  二、招聘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包括专任教师岗,招聘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须持有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2)招聘对象须完全符合《宜宾学院2021年4月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3)现宜宾学院在编工作人员,均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学历证所载明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