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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东营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1-04-08 22:32:32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现场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要求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前到学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学专业知识、职业教育理论、师德修养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30日上午9:00—5月9日上午9:00。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上要求的材料参加笔试,考试入场时提供当日“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报名网站(或者按照学校网站要求)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前三天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名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学生管理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范围的人员中递补。

  (一)体检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录在案。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二)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安排心理测试。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