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辅导员
2021年山东东营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1-04-08 22:32:32   地区:山东   浏览:0

  三、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东营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需求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7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17日11:00—4月21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职业学院(http://www.dyxy.edu.cn/)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清晰的个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同时应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等有效证明材料;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招聘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请一并上传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高校学生干部、辅导员经历证明、班主任工作证明、因疫情影响延期毕业证明等,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可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网上初审

  2021年4月17日11:00—4月21日16:00,学校按照招聘简章要求,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或者需要补充材料的,注明缺失或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及时按要求补充并重新提交。因未及时按要求重新提交材料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17日11:00—4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应及时查看学校网站,按时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东营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和《东营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学校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东营职业学院图书楼1005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

  报名审核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