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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南充市高坪区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2021-04-07 09:50: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南充市高坪区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15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数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南充市高坪区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部属公费师范本科生,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区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

  应聘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毕业证、学位证(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4)在校期间,原则上须获得至少1次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的按一等奖学金对待,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生源地为四川省外的公费师范生,应提交所在生源省书面同意跨省就业证明(调档案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聘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时间

  2021年4月24日(8:30--15:30)。

  (二)地点

  西华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凤鸣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凤鸣路108号)。

  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高坪区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3)的各项内容。

  3.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报考信息表》1份、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所在院系出具的学历(硕士研究生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籍证明(部属公费师范生同时提交公费师范生证明)、成绩、相关的奖学金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自荐材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