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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51人)
2021-04-02 21:56:20   地区:山东   浏览:0

9、本次招聘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2019年、2020年、2021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主要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县内在编(含总量控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应聘。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16:00止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2)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4)。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所需材料需按报名表(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需电话进行报名成功确认(确认电话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上午12: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报名人员需及时查看邮箱,于资格初审结束前提交补充材料,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复审结果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复审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视情况于面试前增设专业测试环节,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专业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若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