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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51人)
2021-04-02 21:56:20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高层次岗位招聘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

2、紧缺岗位招聘范围:

(1)麻醉、影像、精神卫生、临床医学等紧缺专业技术岗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关说明

1、《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2、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高校自主设立的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3、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1998年)、《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具体对照情况请到教育部网站或“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下载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中查看。

4、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5、应届毕业生仅指国内外高校2021年毕业生。

6、暂未取得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实行“诚信承诺制”和“容缺报名制”,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招聘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4月2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1年4月2日。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除外)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8、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