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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3-30 19:41:38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发改委同意,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宁波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宁波市信用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宁波市信用中心)是宁波市发改委所属的一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全国经济信息系统的成员单位之一。主要承担全市宏观经济运行研究和分析;全市社会发展形势监测分析及评估体系数据库建设;全市区域范围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发布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参与信用建设政策、法规和重点问题研究,推动信用应用等工作,以及承担数字宁波建设、市发改委数字化改革等相应辅助支持工作;营商环境监测分析、组织参评等工作,协助谋划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

  时间:2021年4月14日9时至4月16日16时。

  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4月17日9时至4月20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3.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时间:2021年4月21日9时至4月21日16时。

  已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4月22日9时至4月23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发改委(http://fgw.ningbo.gov.cn/)另行公告,请予关注。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市发改委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考核综合及相关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