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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州市从2019、2020“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公
2021-03-25 22:40:05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3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期满合格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待遇,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2019年、2020年期满合格人员(不含已被招录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原服务单位直接聘用的期满合格人员)专项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专项招聘计划招聘9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等详见《泰州市从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对象为泰州市2019年、2020年期满合格人员(2019年期满合格人员,是指2017年招募的在泰州市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且于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2020年期满合格人员,是指2018年招募的在泰州市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且于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泰州市从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考生须按照原服务类别报考对应的岗位,且只能报考原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岗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三支一扶”办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30,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市“三支一扶”办(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楼1301室)。

  4.报名时,考生须填写《泰州市从2019年、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专项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一式两份),并提交2寸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jpg格式),同时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支教类别服务期满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5.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自行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