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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州市南浔区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2021-03-23 22:28:37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南浔区教育发展实际,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择优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南浔区2021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择优招聘教师45名(其中,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26名,幼儿园教师4名),具体见附件1《南浔区2021年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学科分布及专业要求》。

  二、招聘对象

  第一类:普通高校毕业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19、2020、2021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其本科专业为师范类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方向,限浙江省户籍。

  第二类:本科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或原985、211高校的2019、2020、2021届全日制毕业生,限浙江省户籍。

  第三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2019、2020、2021届师范类毕业生,限湖州市本级户籍(南浔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范围内)。

  户籍以2021年3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2021届毕业生户籍含生源地,即经高考,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对象条件

  以上招聘对象中,第一类和第二类招聘对象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第三类招聘对象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需符合“资格条件”中的其中一项。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书写清晰美观,且体检符合要求;

  4.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专业基本对口,具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申报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分院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具体指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产党员);

  2.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三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及以上(校级综合奖学金次数均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

  3.本科学习期间担任过校、分院学团组织领导职务(具体指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校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校团委委员、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团委委员、各部正部长)连续1年及以上;

  4.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或省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5.本科学习期间个人参加与招聘岗位对应的由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专业学会(协会)组织的专业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前八名)。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3日(周六)9:00—15:30。

  2.报名地点: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学院(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261号)。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南浔区2021年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要求一式1份,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核,所有原件要求复印1套,原件审核完成后收取复印件。

  (1)《报名表》;

  (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须复印)、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4)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相应的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报语文岗位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6)符合“资格条件”的获奖证书或聘书等材料(第三类招聘对象需提供)。

  (二)资格审查